南京移動腳手架租賃使用前,在搭設過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項:
1、墊板、底座應準確地放在定位線上,墊板 鋪放平衡,不得懸空。
2、搭設立柱時,外徑不同的鋼管嚴禁混用,相鄰立柱的對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內,錯開距離應符合構造要求。
3、開始搭設立柱時,應每隔6跨設置一根拋撐,直至連墻壁件安裝穩定后,方可根據情況拆除。
4、當搭至有連墻壁件的構造層時,搭設完該處的立柱、縱向水平桿、橫向水平桿后,應立即設置連墻件。
5、封閉型腳手架的同一步縱向水平桿 四周交圈,用直角扣件與內外有柱固定。
6、雙排腳手架的橫向水平桿靠墻一端至墻裝飾面的距離不應大于100mm。
7、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邊墻件兩步時,應采取臨時穩定措施,直到連墻件搭設完后主可拆除。
8、剪刀撐、橫向支撐應隨立柱、給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,剪刀撐、橫向支撐等扣件的中心線距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150mm。
9、對接扣件的開口應朝上或朝內。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。
10、鋪設腳手板時,應滿鋪、鋪穩,靠墻一側立墻面距離不應大于150mm。腳手板的端頭應采用直徑3.2mm的鍍鋅鋼絲固定在支承桿上,在拐角、斜道平呂處的腳的板,應與橫向水平桿可靠連接,以放置滑動。
11、欄桿和擋腳板應搭設在外排立柱的內側,上欄桿上皮高度1.2m,中欄桿居中設置,接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50mm。
12、腳手架搭設完畢后, 經有關部門驗收后,方可投入使用。